案例故事3. 沈爺爺和沈奶奶伉儷情深,互為保險金信託受益人
案例描述:
沈爺爺和沈奶奶伉儷情深,結縭五十載,膝下無子嗣,兩人原是工作上的同事,總是同進同出形影不離,就連買保險單,也是互為被保人及受益人,情感深厚羨煞旁人。
兩人如今均已退休,原本靠著退休月俸,日子倒也過得輕鬆自在,只是三年前一次意外,沈奶奶的醫療保健支出倍增,得另外加上沈奶奶自己的生存年金保險給付,才勉強足夠支應。看著每到月底就所剩無幾的存摺餘額,沈爺爺不禁暗暗擔心,若是哪天自己也有個意外,誰來照顧沈奶奶?
適巧,保險業務員來訪,聽聞了沈爺爺的擔心,業務員建議沈爺爺諮詢信託人員。經充分討論後,決定將沈奶奶自己為要保人、被保人及生存受益人的生存年金保險交付信託,若將來提前解約,解約金將直接匯入沈奶奶的保險金信託專戶;同樣這張保單的身故受益人為沈爺爺,則批註為交付沈爺爺的保險金信託專戶。同時兩人均至公證人處辦理「意定監護」,委任親近的姪女擔任自己的意定監護人,信託監察人採順位制,第一順位互為對方,第二順位則為意定監護人。除了每個月定額的支付外,若有不定期支出,則由信託監察人同意後支付。
辦完這些事項,沈爺爺大呼自己真是上了寶貴的一課,也真誠感謝周圍好友的幫忙,總算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可以安心睡覺了…
委託人需求:
希望保險金的給付,透過信託契約信託監察人及意定監護人的約定,能落實於自己和太太的生活照顧之上。
信託架構與關係人:
信託效果:
信託契約約定,一旦保險金匯入信託專戶,將定期支付受益人生活費、以及經信託監察人同意後支付不定期的重大支出。若將來受益人入住養生機構,則改撥付至養生機構指定帳戶。遇有不定期支出,則由信託監察人同意後支付。
注意事項:
保險金信託屬於預付信託的一種模式,保險金信託契約簽訂時,信託行為尚未生效。保險單的要保人需在保險契約要求「批註」,一旦發生事故,保險理賠金由保險公司直接撥入保險受益人的信託專戶內,信託行為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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