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事1. 保險金+信託,才能讓保險金確實落在想照顧的寶貝女兒身上
案例描述:
已離婚的成小姐(化名)是名成功的保險經紀人,擁有一個可愛的6歲女兒。孩子的爸爸已另組家庭,雙方各自安好,並不常聯繫。成小姐和女兒住在娘家附近,有一方自己的小天地,工作雖然忙碌疲憊,但娘家爸媽和弟弟總能適時伸以援手,幫忙照顧接送可愛的女兒,雖然人生未盡圓滿,但生活倒也過得充實而自在。
從自己的職業生涯中,成小姐聽過太多的保險理賠案例,為了防患未然,成小姐早已替自己買了非常多的保險,所有的壽險受益人都只有一位,就是自己的寶貝女兒;持續在業界精進且深思熟慮的成小姐,並將自己的壽險保單通通交付信託,就是為了怕萬一某一天,她一定要確保自己的女兒,能妥善得被照顧至成年。
一日訪客後深夜回家途中,一輛酒駕超速的自小客,撞碎了成小姐的天倫之樂…
告別式上,女兒的爸爸出現了,除了要求成為女兒的監護人,還要求解除所有信託契約,爸爸一再宣稱要趁現在房市好,要用這些錢來投資房地產,賺了錢以後再給女兒將來創業用…
委託人需求:
成小姐希望自己的壽險理賠給付,能落實在照顧寶貝女兒身上,至少至她成年。
信託架構與關係人:
信託效果:
信託契約約定,每月將固定金額匯入指定之銀行帳戶內,用以支付孩子成年前的學費、生活費與醫療費用;若要調整信託契約內容或解除信託契約,均須經過信託監察人同意。所幸,擔任信託監察人的外公並不同意解除信託契約,保全了成小姐要留給寶貝女兒、生前生後都要繼續守護她的心意。
注意事項:
保險金信託屬於預付信託的一種模式,保險金信託契約簽訂時,信託行為尚未生效。保險單的要保人需在保險契約要求「批註」,一旦發生事故,保險理賠金由保險公司直接撥入保險受益人的信託專戶內,信託行為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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