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不含財團法人或合作社組織:

  1. 營利事業設籍於高雄市且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為年齡 20 歲以上 45 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2. 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稅籍登記,員工人數 10 人以下之營利事業。

貸款適用範圍

貸款用途貸款額度貸款期限
週轉性支出最高 100 萬元最長 5 年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 1.155 %機動計息。

擔保品

擔保品

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依「中小企業千億保專案」信用保證,或徵提本行認可之擔保品。

參考資訊

諮詢窗口

詳情請至鄰近各營業單位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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