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不含財團法人或合作社組織:
- 營利事業設籍於高雄市且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為年齡 20 歲以上 45 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 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稅籍登記,員工人數 10 人以下之營利事業。
貸款適用範圍
貸款用途 | 貸款額度 | 貸款期限 |
---|---|---|
週轉性支出 | 最高 100 萬元 | 最長 5 年 |
貸款利率
按中華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 1.155 %機動計息。
擔保品
擔保品
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依「中小企業千億保專案」信用保證,或徵提本行認可之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