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所創或所營事業負責人或事業體,如符合下列條件,得依個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

個人名義

  1. 負責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負責人須已成年,惟不得逾45歲之國民。
  2. 負責人 3 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 20 小時或取得 2 學分證明者。
  3. 負責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事業體名義

  1. 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2. 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 5 年。
  3. 以事業體申貸,負責人仍須符合個人條件 (1) 及 (2) 之規定。

貸款適用範圍

貸款用途貸款額度貸款期限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 200 萬元最長 6 年(含寬限期最長 1 年)
週轉性支出最高 400 萬元最長 6 年(含寬限期最長 1 年)
資本性支出最高 1,200 萬元
  •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 15 年 (含寬限期最長 3 年)。
  • 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 7 年 (含寬限期最長 2 年)。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 0.575 %機動計息。

擔保品

擔保品

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信用保證要點」信用保證,或徵提本行認可之擔保品。

準備文件

  1.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財資歷文件
  2. 近半年公司存摺明細、近一年公司財務報表 401 / 403 / 405 及其他相關財力證明文件
  3. 政府創業輔導課程或活動證明文件
  4. 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之證明文件
    • 獨資企業:國稅局函、政府函、商業登記抄本
    •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國稅局函、政府函、核准設立之公司設立登記或公司變更設立登記表
    • 其他:稅籍編配表
  5. 負責人配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負責人(及配偶)擔任負責人之變更登記表

申請書表填寫範例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表(申請金額 100 萬元以下):

青創申請表-事業體範本 青創申請表-負責人範本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計畫書:

青創計畫書-事業體範本 青創計畫書-負責人範本

申請表單下載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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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表(申請金額 100 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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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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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徵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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