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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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公告聲明事項:
1.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契約,係由高雄銀行提供價金信託管理的服務,不負「催收」或「保證付款」之責。

2.買、賣雙方(公司)於信託契約成立後,應將買賣價金存入高雄銀行所設立的信託專戶中,高雄銀行對買賣價金(信託財產)不具管理運用決定權,不動產點交確認前,高雄銀行應依買、賣雙方(公司)共同指示、管理及運用買賣價金,以促進雙方履約之誠信。

3.本契約買賣價金的收受或交付皆應以新台幣為之,不得以現金方式交易。

4.高雄銀行所提供的信託業務紛爭處理程序及申訴受理管道,買、賣雙方(公司)同意詳見高雄銀行網站(網址:https://www.bok.com.tw)。

5.買、賣雙方(公司)間或內部有爭議時,高雄銀行得暫將信託財產留置,俟取得爭議方間之協議契約、訴訟上之調解、和解、確定判決或高雄銀行認可之公正第三人調解文書後,辦理結清信託財產予歸屬權利人之作業。

6.買、賣雙方(公司)間因本信託契約有關事務而有爭議或訴訟時,由其自行解決,概與高雄銀行無涉。高雄銀行除有違反本信託契約之義務外,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7.高雄銀行係依該信託契約編號買方(公司)實際存/匯/轉入的買賣價金暨買、賣(公司)雙方共同指示撥付價金明細資料登載之,本查詢畫面僅以通知性質為主(非即時信託專戶餘額),查詢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高雄銀行「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財產結算書及報告書」為準。若因系統、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成功查詢,或有任何疑問與實際狀況不符,請洽詢高雄銀行各營業單位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經辦人員或洽高雄銀行信託部服務專線:(07)238-5188。